为了进一步整顿学院内部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按照学院公安局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两周的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及处理
1、校园内车辆超速行驶行为(校区内限速30公里/小时)。
2、不在划线区域内停放等乱停乱放行为。
3、违反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识等行为。
对以上各类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我局将每周在校园网上公布,并报校行政科备案。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情节者,依法给予扣分、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不接受处理,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不予办理相关车管业务。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将通知精神全员传达,做好内部驾驶人员管理。并积极配合我局工作,齐心协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