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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直各单位:
根据《民航飞行学院院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飞院发﹝2009﹞73号文件)要求,经与财务处协商,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要求,填写好费用结算单后于7月15日前报后勤管理处综合科,审核后,在财务处结算各单位公务用车2009年车公里上半年经费(含使用后总车辆车公里经费)。
联系电话:3557 3987
联系人:杨明
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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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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