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体育部、研究生处: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助学贷款每年发放需填写借款借据。现将借款借据填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款借据领取时间
请各单位派人于9月9、10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二、填写借款借据注意事项及填写格式
1、借款借据必须本人填写不可代填。
2、借款借据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笔。
3、在填写借款借据时不能涂画或修改。
4、借款借据的填写格式:在借款借据下方借款人处填写本人姓名,借款借据一式五联,自带复写功能,只需在首页填写,并每页姓名上捺手印。
三、借款借据上交时间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检查符合要求后,于九月十八日前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在通知期限内,未填写借款借据的造成贷款不能发放的后果自负。
学生处
二OO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