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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写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借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4

各分院、二级学院、体育部、研究生处: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助学贷款每年发放需填写借款借据。现将借款借据填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款借据领取时间

请各单位派人于9910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二、填写借款借据注意事项及填写格式

1、借款借据必须本人填写不可代填。

2、借款借据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笔。

3、在填写借款借据时不能涂画或修改。

4、借款借据的填写格式:在借款借据下方借款人处填写本人姓名,借款借据一式五联,自带复写功能,只需在首页填写,并每页姓名上捺手印。

三、借款借据上交时间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检查符合要求后,于九月十八日前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在通知期限内,未填写借款借据的造成贷款不能发放的后果自负。

 

 

学生处

OO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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