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451号)的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教学、教育改革以及专业建设等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申请项目并组织教师学习填报指南,认真填写。
申报项目的单位请于2009年9月18日前,将申报书以及申报书电子版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附件:http://www.scedu.net/html/_info_3_001_/_B6732W_3605_9185_scedu_18_/2009-08-14/gjgz/wj09/nr_73.html
教务处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