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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学院财务决算工作,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各单位涉及银行业务的报账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25日, 涉及现金业务的报账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28日,请各单位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有预借款的同志请在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还款手续,财务处将从发放的各项津补贴中扣回。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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