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有关单位:
根据川教职改办〔2009〕105号、川教职改办〔2009〕109号文件通知,我院以下人员取得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教 授(4人) 车 彤 陈亚青 杨 成 张德银
研究员(2人) 苏 彬 徐继素
副教授(5人) 李 航 李廷元 孙华程 许 松
杨省贵
副研究员(2人) 陈 帆 冯自翔
中学高级教师(1人) 曾 进
按照学院全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请以上人员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期目标任务书》(请在人事处网页“职称管理”栏下载),经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后,于1月15日下午5点前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5182004 联系人:胡晓庆 郑 涛
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