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批准第八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通知》(川人发﹝2009)54号)通知,我校刘晓东、孙宏、何晓薇三名同志获批成为第八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向以上三名同志表示祝贺。
根据《关于批准2009年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资助对象及项目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648号)规定,按人均2000元标准对第八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给予资助。请以上三名同志下载《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书》,填写后请于3月31日前交人事处职称科,以便我处对后备人选项目开展情况提出资助建议,经报省人事厅同意后实施。
联系人:胡晓庆 郑涛 联系电话:5182004
相关资料下载:《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书》及《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
学院人事处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