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航站、中心、部、处、室、局、馆、厂、公司、基地、医院:
学院自2006年实行机动车凭证出入制度以来,在维护院内及机场交通秩序、预防机动车被盗、减少交通事故等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2006-2008”版出入证已到使用期限,部分证件已严重老化,破损,无法正常辨别;不少院内车主转卖旧机动车时,未将相关证件交回,流入社会,被一些非法营运车辆利用,不利于监督检查,还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院内及机场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由学院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重新换发学院机动车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人员:学院机动车通行证办理人员仅限内部职工,一车一证。职工子女、家属等仅限办理临时通行证。确因工作需要的内部施工人员,由基建处出具证明明确施工时限,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机动车驾驶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公安局交通巡察大队(分院、航站到所在派出所),申领并填写《民航飞行学院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经单位领导审核盖章、公安局领导审核完成后予以办理。《民航飞行学院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可从校园网公安局主页下载。临时通行证的办理从严控制,由职工担保后,按以上程序,由公安局领导审核办法。
三、申请人因工作变动或车辆转卖等信息发生改变时,须将机动车通行证交回发证单位。机动车通行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违者将予以没收。
四、办理人应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仔细阅读机动车通行证背面的“须知”,并为该车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按要求行驶和参加年度审验。
五、此次换证收取工本费20元/证,统一上缴学院。
六、学院新版机动车通行证从2010年4月6日起开始换发,原机动车通行证至2010年4月23日废止。
下载:《民航飞行学院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
二○一○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陈建新,联系电话:0838-518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