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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二〇一〇年在四川省招收女性飞行技术专业考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3

关于二〇一〇年在四川省招收女性飞行技术专业考生的通知

应航空公司要求,我院计划在川招收4名女性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现将招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

2010年计划在四川省招收女性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4名。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学院飞行教师、厦门航空公司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10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女性文、理科高中毕业生。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标准查。

3、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831以后出生),符合民航飞行人员体检标准。考生可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1)进行自我检测。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招飞程序

1、由四川省招生办公室行文通知各市(州)招办;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信息。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报名或自愿报名,也可直接到学院参加预选初检。

时间:4248:30—1600

地点: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处

2、通过初步检查的学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3、考生须缴纳面试体检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4、对体检合格考生,我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背景调查合格者于616(高考后一周),在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医学鉴定中心进行身体复检。

6、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招飞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7、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用人单位签定培养协议。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20875182049(传真)

联系人:代老师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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