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分院、二级学院、航站、公司、中心、部、处、室、局、馆、厂、医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 201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学院院部: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5月4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各分院、公司、航站、修理厂等单位根据生产任务,自行决定放假安排。
三、各单位应做好假前教育和假期值班安排,特别应加强假期交通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假期中各单位领导应保持通信畅通。
四、各单位于4月28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值班表交到院办行政科。
学院办公室
2010年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学校2010年五四表彰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协助国家汉办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的通知
2025-03-07
2025-03-06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