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中心、航站、部、处、室、局、馆、厂、公司、医院:
目前,原版机场出入证已到使用期限,无法正常使用;还有部分机场通行证持有人因工作变动,无需进入机场,但未将机场通行证交回,不利于机场内地面交通秩序的管理。为规范机场内地面交通安全管理,决定由学院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重新发放学院新版机场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未悬挂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牌的机动车因工作确需进入机场的,新申领机场出入证应填写《民航飞行学院机场通行证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正副证)、行驶证(正副证)和保险卡(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到1张A4纸上),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前往学院公安局交通巡察大队(含广汉机场)或分院、航站派出所办理。
进场通行证分为控制区通行证和非控制区通行证,申请机场通行证时,必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要求申请相应的出入证。此证仅限内部人员申请办理。
《民航飞行学院机场通行证申请表》可从学院内部网公安局主页中下载,可前往学院公安局交通巡察大队(含广汉地区)或分院、航站派出所索取。
二、一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机场通行证,驾驶人因工作变动或车辆转卖等信息发生改变时,须将机场通行证交回发证单位。
三、更换非控制区出入证的须持驾驶证、行驶证及原出入证等证件直接更换;更换控制区出入证须持驾驶证、行驶证及原出入证等证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更换。
四、此次换证收取工本费25元/证,统一上缴学院。
五、学院新版机场通行证从2010年4月26日起开始执行,原机场通行证至2010年5月16日止全部作废。
此次换证时间紧张,望学院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传达到相关人员,并速到学院公安局交通巡察大队(含广汉机场)或分院、航站派出所办理。
联系人:陈建新
咨询电话:0838-5183524。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