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航站、厂、中心、公司、公安局、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迎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请各单位将“五五”普法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内容进行总结,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支撑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 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法制教育日常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2. 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规划、总结,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学法制度的健全落实、考核检查;社科部开设法制课程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等方面工作的情况。
3. 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成效。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情况,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情况。
请各单位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文字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宣教科,同时报电子稿。
联系人: 张 洪
联系电话: 5182051
电子邮箱:caaczh@163.com
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