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学校首届教职工英语口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5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学校的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中青年教师的英语水平(特别是口语能力),支持中青年教师出国留学及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为学校的双语教学和全英语教学创造必备条件;同时也为其他教职员工提高英语使用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经学校研究,将于201071423日举办首届英语口语培训班。培训班由人事处牵头,外国语学院具体承办,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培训的主要对象为我院教学科研岗位的骨干教师;我院其它岗位的英语爱好者,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当于国家英语四级及以上英语水平。
        2
、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果。

二、报名方式:本次培训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每个单位4-8)的办法报名。

二、培训目标:经过短期培训,提高口语的表达能力,并了解和掌握提高英语口语的途径及方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培训课程的设置:设置英语听说及口语训练两门课程,其中英语口语训练由外籍教师承担。两门课程各16学时,总计32学时。

四、有关要求:
      1
、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征求所在部门意见。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参加英语培训不得影响学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2
、参加培训的教师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统筹安排学习与工作。不得擅自终止或间断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3
、此次培训实行专人考勤打分制度,班主任每日进行考勤,请假者每次扣5分,无故旷课者扣10分,累计扣分达50分者,将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
      4
、参加培训的教师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坚持课上培训与课后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英语口语应用能力,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5
、学校将指定班主任并由教师代表组成班委会,协助培训班日常管理。负责收集反馈参加培训教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6
、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并为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获得结业考试合格证书者,在学院教师出国选拔中,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八、报名事宜
      1
、报名截止日期:201079
      2
、请将填好的《培训班报名表》送至外国语学校办公室,另发送到信箱:xling_cafuc@yahoo.com.cn
      3
、联系人: 肖凌  陈帆
          
联系电话:0838-5182539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外国语学院

 

 

 

二○一○年七月五日

最新热点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