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航站、飞机修理厂: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国管房地〔2010〕272号)文件精神,现要求各分院、航站、飞机修理厂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根据通知中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目录,确定所需高效照明产品的规格及数量,并填写《高效照明产品需求申请表》(见附件),于2010年9月26日前报学院后勤管理处综合科。
联系人:郑涛 电话:0838-5182360
传真:0838-5182308
附件:1.《关于开展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国管房地〔2010〕272号)
2. 《高效照明产品需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