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0级新生的户口转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各学院各专业辅导员集体收缴2010级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并填写《2010级户口迁移证登记表》(请下载附件),于2010年10月15日前统一交学院公安局户籍室。
二、2010级新生应准备一张一寸的白底彩色照片和入户费20元,并在收缴迁移证时交辅导员汇总。
三、如需办理身份证的新生,请于入户后携带本人学生证及照片一张到学院公安局户籍室开具证明,再在广汉市政务大厅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窗口(广汉市成都百货大楼旁)办理,原身份证于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需办理入户的同学请务必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如有疑问,请拨打学院公安局户籍室咨询(电话:5183293)。
学院公安局
二Ο一Ο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