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学院广汉片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28

广汉分院、飞机修理厂、各二级学院、处、部、室、馆、中心、医院、后总:

根据《广汉市物价局关于广汉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广价发〔201064号)文件通知,经学院批准,调整学院广汉片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现通知如下。

一、学院广汉片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每立方1.8元(含气表费)。

二、以上价格从2010821日起执行,原价格标准同时废止。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最新热点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