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各相关教职工:
学院西区12幢单身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即将投入使用。根据《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9〕199号)文件规定,学院将于2010年国庆节后进行排序租房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租住条件、租住排序、租金标准、租房程序及其它规定等按照《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9〕1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租住申请
(一)本次租住单身宿舍人员为符合学院〔2009〕199号)文件规定租住条件的12幢原租户和新进无房教职工。
(二)符合租住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教职工租房申请表》。
(三)教职工单位领导审核个人申请内容,并在个人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后,交后勤管理处。
(四)租住申请务必于9月30日前交到后勤管理处综合科。
三、若参加工作时间、出生日期、报到时间、学历学位、职称岗位有误,由人事处负责核查;排序分数合计有误,由后勤管理处复查。
四、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排序租房的,请委托学院其他职工按照规定办理。
五、为确保安全,消除安全隐患,12幢改造后楼内已不通天然气,楼内租住户不得在室内使用石油液化气生火做饭和安装使用热水器,以保证租户人身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
六、租住户不得将室内配置家具拆除、改装或丢失,否则按价赔偿。
七、在12栋维修改造期间统一由学院安排住宿的教职工,必须首先退出原学院安排住房,方可领取钥匙入租12栋住房。
八、符合租住条件且原租住12幢单身宿舍,在维修改造期间未占用学院房源的教职工,请于9月30日前向后管处书面递交维修改造期租房补贴发放申请。
九、租住排序后,初步定于国庆节后,后勤管理处和后总在学院西区11栋101室联合办公,办理教职工排序租房工作。(如有变动,届时以校园网上通知为准)
十、联系人:杨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5183557,5183987 5182360
十一、请点击下载表格填写申请表。
附件:《教职工租房申请表》
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