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单位:
《关于首批学术梯队人员届满考核及第二批学术梯队人员中期考核情况的通知》文件(飞院发[2010]154号)已下发,根据财务处通知,请各相关单位按《关于发放学校学术梯队人员任期业绩津贴的通知》(附件一)的内容填报所属人员业绩津贴发放表(附件二),并于2010年10月25日之前将津贴发放表交到人事处职称科。
联系人:吴华,杨蓉
联系电话:51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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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发放学校学术梯队人员任期业绩津贴的通知
附件二 首批学术梯队届满考核及第二批学术梯队中期考核称职人员业绩津贴发放表
人事处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