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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电梯公寓各位住户:
根据学院行政管理规定,为确保电梯公寓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现将电梯公寓周边车辆停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所有汽车停放地点为电梯公寓前的生态停车场;
二、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放地点为电梯公寓正大门对面路基上的指定停车点;
三、电梯公寓周围所有道路上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四、院办、公安局将从11月22日开始加大对此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的检查力度。
学院办公室
2010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学院发展战略研讨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025-03-07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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