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2010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一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依托单位须在2011年2月21日至3月1日(16时以前)期间,报送经过审核的结题报告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项目结题申报的材料包括: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经单位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依托单位应登录ISIS系统确认结题报告的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集中接收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记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3.以邮寄方式报送结题材料的依托单位,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寄至集中接收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字样。结题材料不完整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寄送均不予接收。
4.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应在线填报。
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提交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一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一致。依托单位应于2011年1月15日前登录ISIS系统确认电子文件,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
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在线填报。
三、资料下载、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及咨询等事项
(一)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二) 集中接收工作组联系电话:
1.接收结题材料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3.面上、重点项目咨询电话:010-62327230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咨询电话:010-62325932
(三)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四)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五) 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政编码:100085;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六)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
数理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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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10
623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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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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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02 6232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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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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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200
|
地球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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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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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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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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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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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146
|
管理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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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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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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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991
62328941
|
计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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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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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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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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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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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86
|
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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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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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科学基金杂志社
|
62327204
|
特此通告。
学院科研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