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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0-12-13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2010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一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依托单位须在20112213116时以前)期间,报送经过审核的结题报告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项目结题申报的材料包括: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经单位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依托单位应登录ISIS系统确认结题报告的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集中接收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记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3.以邮寄方式报送结题材料的依托单位,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寄至集中接收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字样。结题材料不完整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寄送均不予接收。

4.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应在线填报。

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提交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一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一致。依托单位应于2011115前登录ISIS系统确认电子文件,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

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在线填报。

三、资料下载、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及咨询等事项

(一)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   集中接收工作组联系电话:

1.接收结题材料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3.面上、重点项目咨询电话:010-62327230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咨询电话:010-62325932

()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 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

邮政编码:100085;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6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计划局

62326980

办公室

62326883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学基金杂志社

62327204

特此通告。

学院科研处

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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