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中心、部、处、室、馆:
按照《关于开展第七届学院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工作的通知》(飞院发〔2010〕206号)文件精神,学校各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认真组织了教学成果的申报和初评工作。经研究,第七届教学成果奖评审会议将于12月30日召开,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已申报的教学成果项目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与成果相关的总结材料或方案;
(二)本次教学成果奖由专家组现场答辩,按指标评分高低决定获奖名次;
(三)由教学成果申报人现场用PPT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定为5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
(四)请各申报人务必于12月28日前将成果总结书面材料和答辩PPT电子稿交高教研究室汇总;
(五)2010年学院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答辩顺序及评分表。(链接)
教学成果奖评审咨询电话:5183778
联系人:王学林 蔡正涛
教学成果评审办公室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