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精品课程建设,促进更多的课程获得四川省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按照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飞院发[2005]213号)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培养方案内开设的课程,原则上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民航特色专业的核心课程和主要课程,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鼓励双语课程申报;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是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承担,考虑专业分布和新专业教学实际,部分课程负责人可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课程支撑网站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二、评审原则
按照精品课程标准,坚持成熟一门评审一门。评审原则为: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兼顾学科结构。
三、申报限额与课程分类
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推荐名额为2门,本年度拟评审校级精品课程10门。本科课程分类以教育部1998年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另外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类。高职高专课程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提供的类别。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3月15日之前填写申报表(附件一),并报送申报材料到高教研究室。包括纸质材料(盖章)和电子文档(aer@cafuc.edu.cn,注明学院及课程名)。3月18日之前将课程有关信息上网。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表格参照四川省精品课程申报表要求填写,鼓励进行视频录制并上网,完善相关内容;
2、评审将采取网上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审专家将深入课堂对教学效果评分;
3、各申报单位务必提供本门课程上课时间、教师、教室、班级等相关信息(附件二);
4、2010年度学院精品课程将推荐参评2011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望具备申报条件的课程所在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一: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二: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教师授课登记表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