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有关单位:
根据川教职改办〔2011〕1号、4号、5号文件通知,我院以下人员取得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教授(8人) 陈 肯 方学东 付茂洺 黄德先
李桂花 文 军 杨家忠 张 平
研究员(1人) 解根怀
副教授(17人) 白 钊 陈红英 陈君慧 陈宽明
陈 敏 高 勇 黄 晋 孔金凤
李 梦 唐卫贞 王剑辉 魏中许
许凌洁 杨鸣亮 杨文锋 于 骥
周 蓓
副研究员(3人) 程宏伟 代 锦 王在俊
高级实验师(1人) 王 悠
中学高级教师(2人) 黄毅华 王龙学
按照学院全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请以上人员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期目标任务书》,经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后,于2月28日上午11点前报人事处职称科。
联系电话:5182003 联系人:严 敏
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