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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告

发布时间:2011-03-04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0415号)要求,我办现开展对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学校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本科生录取费、答辩费、学生补考费等。若有上述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办,邮箱地址:slakew@126.com,联系电话:13981867760

 

 

财政部驻四川监察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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