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各相关教职工:
随着学院持续发展和人才引进的不断增加,学院院部周转房源凸显紧张,为规范学院院部周转房管理,解决新进无房教职工租住房源问题,根据《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9〕199号)文件有关规定,学院将于2011年4月1日至4月20日期间进行清退租住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9〕199号)文件规定,现将相关条款公告如下。
(一)租住条件
在学院院部工作的无房教职工(无房系指夫妻双方在广汉地区无购买的房改房、商品房及二手房)。
(二)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教职工应退出所租住房,没有退出住房继续租住的,教师公寓按照每月20元/平方米、存量住房按照每月15元/平方米、单身宿舍按照每月10元/平方米的租金标准租住。
(三)对于将租住房转租、转借他人而非本人租住的教职工,学院将按照下列方式收取租金:教师公寓每月40元/平方米、存量住房每月30元/平方米、单身宿舍每月20元/平方米。
二、请各租房教职工仔细核对租住条件,不符合租住条件者,请于4月20日前主动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对不主动办理退房者,学院将根据已掌握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将信息反馈教职工单位领导,教职工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学院后勤管理处核实情况,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按照《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超出规定期限没有退出租住房的,学院将从2011年5月起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收取租金。
三、不符合租住条件或不再租住住房的教职工,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为准,不得将所租住房私下转退给其他教职工。否则视同为“转租、转借”他人,学院将按照“转租、转借”他人条款收取其本人租金。
联系电话:5183557、3987、2360 邮箱:zhengtao@cafuc.edu.cn
后勤管理处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