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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院部周转租住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0

院部各相关教职工:

随着学院持续发展和人才引进的不断增加,学院院部周转房源凸显紧张,为规范学院院部周转房管理,解决新进无房教职工租住房源问题,根据《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9199号)文件有关规定,学院将于201141420期间进行清退租住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9199号)文件规定,现将相关条款公告如下。

(一)租住条件

在学院院部工作的无房教职工(无房系指夫妻双方在广汉地区无购买的房改房、商品房及二手房)。

(二)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教职工应退出所租住房,没有退出住房继续租住的,教师公寓按照每月20/平方米、存量住房按照每月15/平方米、单身宿舍按照每月10/平方米的租金标准租住。

(三)对于将租住房转租、转借他人而非本人租住的教职工,学院将按照下列方式收取租金:教师公寓每月40/平方米、存量住房每月30/平方米、单身宿舍每月20/平方米。

二、请各租房教职工仔细核对租住条件,不符合租住条件者,请于420日前主动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对不主动办理退房者,学院将根据已掌握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将信息反馈教职工单位领导,教职工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学院后勤管理处核实情况,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按照《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超出规定期限没有退出租住房的,学院将从20115月起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收取租金。

三、不符合租住条件或不再租住住房的教职工,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为准不得将所租住房私下转退给其他教职工。否则视同为“转租、转借”他人,学院将按照“转租、转借”他人条款收取其本人租金。

联系电话:518355739872360  邮箱:zhengtao@cafuc.edu.cn

 

              后勤管理处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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