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参选2008—2010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1

各分院、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082010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川教函〔2011123号)要求将由我校推荐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1名优秀辅导员参加由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组织的先进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思想政治教育队伍配备齐、结构优化、整体素质较高,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工作有特色、成效显著。近年来,未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学会运用先进理论和科研成果指导工作。

3、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声誉。

二、评选要求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优秀辅导员,于415日前将相应推荐表一式三份报学生处。学生处将根据推荐情况择优选出2个先进集体、1名优秀辅导员上报教育厅。

联系电话:5183193

附件: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生处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最新热点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