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修订〈关于优秀课堂教学质量奖的评审规定〉、〈关于教学建设奖的评审规定〉、〈关于育人奖的评审规定〉的通知》(飞院发[2000]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我院每年度评选课堂教学质量奖、教学建设奖、育人奖以表彰在相关工作岗位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2010-2011年度评选于即日起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推荐课堂教学质量人数控制在教师人数5%以内,另可推荐兼职教师1人;每教学单位原则上推荐育人奖1名。
2、教学建设奖不限制申报数量,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建设的质量水平评审确定优秀项目。
3、填写申报表在附件中,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档)由各单位初审汇总后统一提交到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为保证教师节前完成相关工作,学院评审定于七月初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4、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广泛动员、认真准备、严格把关,真正达到以奖促教、以教促学,最终实现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
咨询电话:5183778
附件一:飞院发[2000]67号
附件二:三大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