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院党发〔2011〕39号
各分院、航站、修理厂、院直、通航、公安局党委,各直属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根据民航局党组《关于民航开展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2328号)的部署和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为加强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完善整改工作,学院成立《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大伙
副组长:向 坚
成 员:李学友 曾崇林 文兴忠 毛荣良
程仕双 庄瑞刚 陈华勇
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由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5182001,Email:yjw@cafuc.edu.cn
二、检查对象
(一)此次专项检查包括以下单位:各分院、航站、修理厂、院直、三星通航、公安局党委,各直属党总支;
(二)此次专项检查包括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全院副处级以上所有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检查内容
(一)对有关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动员部署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清理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对照检查,是否及时进行纠正整改。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纪检、组织部门报告规定事项。
四、检查的步骤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单位和人员的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逐项列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纠正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如实填写《〈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1),并组织本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请于8月29日前将单位填报的附件1及单位的自查自纠专题报告报送学院纪委办公室。领导干部个人填报的附件2,由各单位自行保管并存档备查。学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汇总情况,向民航局纪检组提交自查自纠专题报告。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各单位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学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三分之一的单位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民航局督察组将于9、10月间,对部分民航局属单位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各单位要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相关文件、会议纪要、配套制度、影音资料以及有关违反《廉政准则》的案例等材料进行分类归档,整理备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突破,带动贯彻落实整体工作的推进。要建立整改情况“台账”,实行办结登记制度,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要将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问题的纠正有机结合起来,取得综合整改成果。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向学院纪委办公室报送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将在学院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学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向民航局督察组提交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五、检查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各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由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负总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单位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工作,并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指导。
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具体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认真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做好迎检准备。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专项检查统计表,全面反映和体现本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和取得的实效,不隐瞒、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收集整理好各类资料、统计表、会议记录和文件档案等材料,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督导检查中,要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文件资料、与干部群众个别约谈、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方法,广泛了解情况,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其他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成果,对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判断,要注意把握工作规律特点,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工作力度,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相关表格及说明
民航飞行学院党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