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
根据民航局《关于开展2011年“民航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评选推荐“民航优秀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民航评选表彰10名优秀教师。分配我院上报推荐名额为不超过4人。各分院、二级学院各上报推荐1名人选,经学院研究,确定4名人选上报民航局参加评选。
二、评选范围:
2009年以来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奖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三、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坚持一线教学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校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学生认可度高。
四、推荐评选办法:
采取逐级审核申报评选方式。各分院、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人选推荐,学院工会组织评选确定学院候选名单,报学院批准后上报民航局参评。
五、申报材料: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于2011年8月13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1500字以内,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
2、《2011年度民航优秀教师审批表》(见附件)
联系人:
许建中:电话0838-5182020(传真);手机65952(小号);
E-mall:Jzxu42533@sina.com
张 卫:电话0838-5182152(传真);手机66651(小号);
E-mall:ygh2152@163.com
附件:民航优秀教师审批表
院工会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