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学院院部:
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
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天)正常上班。
二、各分院、公司、航站、修理厂、模拟中心等单位根据生产任务,自行决定放假时间。
三、涉及飞行训练、生产保障任务的单位应根据飞行训练、生产的动态,做好保障工作。
四、各单位应做好假前教育和假期值班安排,特别应加强假期交通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假期中各单位领导应保持通信畅通,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必须到场解决。
有学生的单位对回家学生要做好往返校的安全工作,留校学生要组织好他们的校内生活
五、各单位务必于9月23日17:00前将本单位国庆节值班安排报院办行政科(值班电话必须为座机,每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向总值班室汇报当天情况)。
学院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