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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1年度综治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8

各分院、航站、飞机修理厂、三星通航、院直机关、公安局党委,各直属党总支:

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各单位2011年度综治工作情况,促进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全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飞院建设,根据民航局、四川省、德阳市综治委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通知要求和学院综治委年初工作安排,现就学院各相关单位落实2011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维护单位稳定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一、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为201112202012110

二、考评内容

具体考评内容及评分办法见附表。

三、考评程序及考评办法

以学院综治委“关于修订《2011年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飞院综发20113号)文件为标准,各单位依据《2011年度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先期进行总结、自查、自评,后由各考核小组采取听、看、查、问的办法进行检查评分,并向学院综治委写出书面综治考评报告,由学院综治委(办)对收集的情况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得出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最后报学院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今年综治工作考评分三部分单独考评,单独评比。一是各分院、航站、三星通航,考评的侧重点是飞行和地面安全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师生员工安全稳定情况;二是各二级学院,考评的侧重点是师生员工特别是学生安全稳定情况,各项安全稳定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学院机关、教学训练保障单位和服务单位,考评的侧重点是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作用发挥情况,在构建和谐校园方面作用发挥情况,为基层、教职工和学生服务情况。

大学生综治平安优秀班集体评比要严格按照二级学院与学生班集体签订的责任书及《民航飞行学院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标准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考评推荐。向学院推荐综治平安优秀班集体比例控制在各二级学院教学班总数10%以内,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四、考评组成员及任务划分

学院综治委成立考评组

  长:吴旭勇(学院副院长)

副组长:郝志军  孙静波  李学友   

  员:郑海川  张凤田  林兴贵         程小慷      陈华勇 王力兴  李中余  韩小波          朱世佳  李玉海  田光林  王 涛          张蓓蕾      余晓韵

下设五个考评小组:

第一考评小组

组长:郑海川,副组长:余  江。

成员:朱世佳、李玉海、刘 

负责考核新津分院、广汉分院、洛阳分院、绵阳分院4个单位。

第二考评小组

组长:林兴贵,副组长:王  黎。

成员:田光林、陈华勇、张  楠。

负责考核遂宁航站、飞机修理厂、三星通航、模拟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橡胶厂、子弟校7个单位。

第三考评小组

组长:郝志军,副组长:程小慷。

成员:张  欲、韩小波、张蓓蕾。

负责考核飞行技术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空中乘务学院、外语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航空安全保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单位。

第四考评小组

组长:孙静波,副组长:严  斌。

成员:李中余、贺  汀、王  涛。

负责考核院办、纪审支部、院工会、组宣支部、人事处、航安办、飞标处、机务处、空管中心、教务处、基建处、国际合作部12个单位。

第五考评小组

组长:张凤田,副组长:陈  新。

成员:王力兴、戴  阳、余晓韵

负责考核学生处、财务处、招生处、科研处、科研基地、企管处、图书馆、团委、医院、离退处、研究生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公安局14个单位。

五、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

1、学院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指标分配:

各分院、航站、三星通航、飞机修理厂共3-4个;各二级学院共2-3个;学院其余各单位共3-4个。综治先进单位由学院综治委根据学院综治工作目标考核组对各单位的考核情况评选推荐,并报学院党委审批。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由学院组织部和综治办组织评选,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2、学院综治(维稳)工作先进个人指标分配:

教职工综治(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各分院、航站、三星通航、飞机修理厂共7名;各二级学院共9名;学院其余各单位共4名。各单位原则上分别推荐一名综治工作和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并将推荐出的先进个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在2012110日前报学院综治办公室。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综治委组织评选;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由组织部和综治办组织评选。

学生综治工作先进个人:各分院、二级学院、大学生自律总会推荐1名。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年度综治工作总结、自评评分表和大学生综治优秀班集体名单及申报材料,于20111210前报学院综治办。

2、有关单位需将考评参考资料于20111210前提供给学院综治办:航安办提供全年航空安全通报,院办提供学院一至四季度行政管理通报,学生处提供全年学生违纪情况,教务处提供全年考试舞弊情况,公安局提供全年刑事、治安、案件发案及交通事故情况。

 

    附件:2011年度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机关)

      2011年度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分院)

      2011年度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二级学院)

 

 

                                   

                民航飞行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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