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院部部分周转房租住教职工:
根据《民航飞行学院院部周转房租住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9﹞199号)文件规定,于2010年1月执行院部周转房第一阶段租金标准(第一、第二年)的教职工已到期,其周转房租金标准将于2012年1月起执行第二阶段(即第三、四年)租金标准。
咨询电话:5183557 5183987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建立学院困难职工档案和2012年元旦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1月5日、6日飞行人员英语等级测试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5-03-07
2025-03-06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