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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各分院、二级学院、航站、中心、部、处、室、局、馆、厂、公司、医院:

公务卡制度的推行是我国财政预算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有利于促进公务活动支出的透明化,避免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保证预算资金安全、提高预算执行效果、预防和控制腐败发挥积极的作用。2007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学院根据此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民航飞行学院公务卡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飞院发〔2008116号),并在院本部开展了公务卡结算试点工作,从执行情况来看,存在使用效率不高、使用范围狭窄等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日前,民航局财务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规定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民航财发〔201138号),为了进一步推行公务卡在公务活动中的运用、规范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领导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加以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飞行学院公务卡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容,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在本单位形成“主动用卡、自觉用卡”的良好氛围。

二、2009-2011年学院财务处给院本部有关人员办理了公务卡,请各单位对持有公务卡的人员进行清理,并督促其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因工作需要还需办理公务卡的有关人员,请各单位于2012430日前将办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汇总后交财务处统一办理。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在2012年底前将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至所有基层单位的精神,请各二级单位财务部门联系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统一为有关人员申请办理公务卡,并督促其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使用。

 

附件:关于印发《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务处

                                                             20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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