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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及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9

 各分院、二级学院、中心、航站、部、处、室、局、馆、厂、公司、医院

为表彰长期从事教学训练工作的优秀教师,树立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学训练中的标兵示范作用与榜样引领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训练工作积极性与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学院教学训练质量的提升、办学水平的提高以及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院的建设发展,现启动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及表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专科教学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以下称理论教师)及从事飞行教学工作的飞行教师。

已获前两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学校第三届教学名师表彰名额为10名,其中理论教师6名,飞行教师4名。

    获得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基本条件

    评选具体条件请参照飞院发飞院发〔2012114号《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相关条款。

四、申报及评选办法

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须在人事处网下载并填写《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20份,向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初审后推荐12名到学校进行评选。

2.学校对评审结果及相关业绩材料进行公示。

3.学校审批、表彰。

五、其他事项

1.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我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我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评选条件及指标体系,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坚持标准,搞好评选及推荐工作。

2.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材料于75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华建 石荔菠    联系电话: 0838-5182611 

电子邮箱:cafucrsc@126.com

附件:  1.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

            2.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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