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2012年度学院财务决算工作,本年度各单位报账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25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延至2013年度新账建立后再予以办理。
各单位应在本学期发放的各类人员经费,如:课时费、小时费、创收分配等,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发放表等会计资料交财务处办理。
2012年有预借款的同志未在12月10日前办理还款手续的,财务处将从发放的各项津补贴中扣回。
财务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西班牙管制教员Tomas雷达管制系列讲座
下一条:校园网通知
2025-05-06
2025-04-30
2025-04-29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