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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2年立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4

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

学校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每年开展三次结题验收,时间为6912月份进行。请立项的同学根据项目进程,合理安排参加结题验收的时间。现将2013年度首次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的要求:

1、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2、项目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验收表”、“经费使用记录表”,同时提交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必需的各项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发表论文、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电子展板等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和相关的电子文档。其中除“实物、发表论文、软件、专利”视项目任务书是否有规定以外,其余各项必须提供,否则不能参加结题验收。

3、二级学院负责答辩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料的齐全程度和质量等,二级学院教学院长需签署是否同意该项目结题的意见。

4、结题验收时,项目组成员应全体到场,共同汇报和答辩,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阐述自身的观点。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学生获得的训练程度和项目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

二、时间安排

1、验收项目结题申请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学生提交)。

2、验收项目资格审查时间:529前完成(二级学院审查)。

3、验收项目信息申报时间:

 符合答辩资格的项目负责人请于65前将“项目结题材料” (含结题验收表、经费使用记录表及其他必须提交的必须材料)提交教务处实验实习管理科(过期提交信息的不得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教务处根据申请结题项目的情况聘请专家。

地点:教务处实验实习管理科;3118

电话:518319069585    联系人:老师

     

4、“项目答辩验收”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附表1: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表2:项目经费使用记录表

 

 

                               教务处实验实习管理科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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