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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二○一三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0

学校广汉片区各单位: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81开始征兵、91批准入伍、95起运新兵、930征兵结束(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时间可以提前)。现在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我校学生以及广汉片区教职工子女报名登记时间为:即日起至201375日前。报名及咨询地点在学校武装部(办公楼20117室),咨询电话:0838-5182063。国防部征兵网站已开通网上报名系统,高中以上学历适龄青年可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报名。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就读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部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91,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1起算。义务兵服役现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学院武装部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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