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努力促进2009年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川教〔2009〕120号)和学院工会“促就业、维权益、入工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努力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有效就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扶,为此学校专门下拨就业帮扶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通讯费、应聘或考试报名费、车船费、住宿费等的补贴,以尽可能地帮助他们顺利就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2013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同学优先)。
二、资助标准:500元/人
三、资助名额: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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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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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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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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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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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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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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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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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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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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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求: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后,统一造表(Excel格式)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表格内容包括:专业、班级、姓名、学号(表格详见附件1)。并于6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经审核后,于6月27日到校工会办公室领取现金并下发学生。咨询电话:2108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