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接全国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在启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我校制定的《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以及民航局人事科教司的要求,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有材料将于2013年10月25日前上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并按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评审。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2—16日)。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和《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并向各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考察依据为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
2.单位初评。各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评审结果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3)于10月10日前一并交研究生处。
3.学校评审(10月11—14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评审我校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学校公示(10月16—22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5.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各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3045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2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