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学改革
关于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5点击数:来源: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试点工作,于9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教研科(广汉校区行政楼208室)。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川市监函〔2025〕407号关于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川市监函〔2025〕407号关于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附件3  全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5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84910106)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四届工程教育创新论坛暨高质量培养“卓越工程师”学术研讨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