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试点工作,于9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教研科(广汉校区行政楼208室)。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川市监函〔2025〕407号关于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川市监函〔2025〕407号关于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附件3 全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5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849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