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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学位申请和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各位成教本科毕业生:

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和评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按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一、申请范围

毕业未满两年且达到相应学位申请条件的成教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按我校202248日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授予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飞院发〔2022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实施办法》发布前已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按《实施办法》发布前的申请条件执行,具体要求可电话咨询。

三、申请材料

1、学位申请表Excel文档和pdf文档各1份,模板见附件2

文件名:学号_姓名_专业_学位申请表

例如:20151040029_张雨晨_飞行器制造工程_学位申请表.xls

2、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pdf文档)

文件名:学号_姓名_专业_毕业证书_毕业年月

例如:20151040029_张雨晨_飞行器制造工程_毕业证书_201801.pdf

3、英语证书或英语成绩证明pdf文档和纸质原件)

文件名:学号_姓名_专业_英语证书_考试类型_考试成绩_考试年月

例如:20151010029_张雨晨_安全工程_英语证书_CET4_438_201702.pdf

注意:CET4/PETS3等可在线查验的成绩证明,仅提供扫描件,不需提供原件;无法在线查验的成绩证明除提供扫描件外,还须同时提供纸质证明原件。

4、电子照片jpg图片,须与毕业证照片一致)

文件名:身份证号.jpg(身份证号末位为字母时须大写)

5、毕业论文材料

202248日之后答辩的论文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202248日之前答辩的论文,须按照新规范提交以下论文材料(不得更改论文题目):

1)毕业论文文档(Word版)
文件名:学号_姓名_专业_毕业论文_论文题目

2)论文查重报告1套(具体要求见附件3
论文应在维普论文检测平台查重,包含3个类型的报告:简洁报告、比对报告、片段对照报告。
文件名:学号_姓名_专业_论文题目_简洁报告
 
学号_姓名_专业_论文题目_比对报告
 
学号_姓名_专业_论文题目_片断对照报告
注意:务必保证提交的查重报告与论文版本一致,因版本不一致造成论文评审不通过、不予授位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电子申请材料:相关电子文档、电子照片等材料及相关备案信息,采用在线填写方式提交。

                                                                                   

通过以下链接提交: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HhXZk1qTFZMVnRO

如填写错误,可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进行修改,截止日期后不可修改。

2、纸质申请材料:如有无法在线查验的英语成绩证明,须将纸质证明原件邮寄至: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838-5183970)。

以上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为20231130日。

3、材料接收情况反馈:我院将在2023121日通过我校继续教育网(https://www.cafuc.edu.cn/jxjyw.htm)公布已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人员名单,请申请人密切关注该网站。

五、咨询电话

0838-5183970

六、学位评定审核及结果反馈

1、学位评定过程重点审核以下几个条件:(1)申请人是否具有学位申请资格(包括毕业时间、课程平均成绩、专业主干课成绩、毕业论文成绩、英语水平考试成绩等要求);(2)申请人毕业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术水平(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3)申请人是否有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情况。

2、学位评定审核结果将在我校继续教育网(https://www.cafuc.edu.cn/jxjyw.htm)进行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授予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节选)

           2.学位申请表模板

3.论文规范和查重要求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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