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新学期已经开学,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活动,加强组织与管理,利用有限资源,提高我校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结合现有工作实际,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执行:
一、岗位设立
资助服务网中的勤工助学岗位每学年设置一次,用工单位通过“中飞院学生资助服务网”(以下简称“资助服务网”)向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申报岗位,且困难学生岗位人数比例≥50%,岗位设置成功后,即可通过资助服务网发布相关招聘信息。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所有单位都需要重新申报设立岗位。
二、岗位申请
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在籍在校学生,通过资助服务网查看相关招聘信息并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培养单位)、用工单位审核通过后上岗。每人每学期只能在一个岗位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考勤制度
各用工单位应指定负责人,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前在资助服务网如实填报本月学生考勤,且填写好《勤工助学工作量登记表》纸质档,作为期末填报岗位津贴依据(相关表格请在资助服务网下载)。勤工助学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不超过40学时,津贴每学期按4个月计算。学生当月工作量超出20小时的,津贴按满额计算,不足20小时的,按12元每小时计算。
四、监督检查
为开展好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将不定期对用工单位的岗位设立、学生实际工作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咨询地点:学校行政楼105室
咨询电话:3934、3935
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2023年8月29日